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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新创业园运行与管理基本原则(修订版)
2018-07-09 12:18  

大学生创新创业园是以培育大学生创新意识和企业家精神为宗旨,为创业教育、大学生素质训练提供实践载体的场所。为保证园区的有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园以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为核心目标,以校企合作为基本模式,以教师创新成果孵化为引领,打造教师引领创新、企业技术研发、学生创业实训三位一体的创新创业基地。

第二条  大学生创新创业园以搭建集政策理论研究、创新创业指导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新创业实践平台为主要任务,为在校大学生提供自主创业的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提高大学生自主创业的意识和创业实践能力。

第三条  准许入驻园区的公司为全日制在校生为主体创办的公司,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经营管理的经济组织。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四条  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园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的管理制度;筹措和管理创新创业基金;研究和帮助解决入驻园区公司的困难;帮助协调入驻公司与地方工商财税等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审核创新创业园的发展规划,指导创新创业服务工作和入驻公司的创新创业活动。

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创新创业园的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园区的各项服务设施的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筛选进入园区的大学生公司,组织创业指导和相关培训服务;负责为进入园区的大学生公司提供办公基本条件以及公司注册、税务登记、商标注册、融资贷款和法律咨询等指导服务;组织开展各种创新创业活动,推介宣传成熟的大学生创业的项目,帮助大学生转化科技成果、专利申报  

第三章  入驻条件与审批流程

第五条  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的条件:

(一)公司的成员主体应是我校在校大学生。

(二)项目原则上应立足于申请人的自身专业领域。

(三)项目应具有一定的科技含量,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四)发起人拥有创办公司所必需的营运资金,组建学生团队,公司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五)有行业指导专家。

(六)无知识产权纠纷。

(七)入园一个月内完成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

第六条  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的审批程序:

(一)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二)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

(三)通过审批的公司签署《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入驻协议》;

(四)公司搬迁入驻。

(五)校级以上(含校级)创新创业大赛晋级复赛项目可申请直接入驻。

   

第四章  入驻公司的管理

第九条  园区实行项目化管理的运行模式,以创业项目的申请评估、季度考核和期满评估验收为主要管理环节。

第十条  入驻公司的营运资金自筹解决,自负盈亏,自担责任。学校为入驻公司提供支持与便利条件。

第十一条  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对入驻公司的常规管理:

(一)公司负责人在接到进驻园区批准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应与园区管委会办公室签署入驻协议书,并编制《荆楚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进驻公司经营计划表》,报送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审查,作为项目实施和检查的依据。

(二)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对入驻公司运行情况每季度进行考核评比。(指导发展成熟的模拟公司注册成为实体公司进行市场运作;)对季度考核连续为优秀或期满考核为优秀的项目优先推荐到荆门市高新区继续孵化。

(三)入驻公司驻园期限原则上为1-2年。对重点扶持的公司、重点项目和创业带头人,可以在双方认可的前提下,延长驻园时间,园区可以收取一定的租金和服务费。

(四)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改变预定项目内容、中止计划实施、提前或延期出园的,公司负责人须提前15天向园区管委会办公室提交报告,经批准后实施变更。

(五)入驻公司每个季度及年度须填写《荆楚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进驻公司季度、年度经营报告》,报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六)园区管委会办公室根据考核情况,认定入驻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下达《退出通知书》,要求其退出园区:

1.季度考核不合格的;

2.严重或屡次违反园区有关管理规定的;

3.未办理相关手续,私自转租给其他经营者的;

4.其他不适宜在园区继续运行的。

5.对于违反国家有关法规的入驻公司,报有关方面追究相关责任。

(七)入驻公司在收到《退出通知书》后的10日内,撤出设备,清理场地,并办理有关退出手续。逾期不退出者,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将从逾期之日起收取场地租赁费,或者强制其退出,并追究违约责任。

 

第五章 入驻公司应遵守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  入驻公司应遵守的有关规定:

(一)按《公司法》要求建立比较健全的组织机构,劳动人事、财务、分配等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园区的各项规章制度及与学校签订的《园区入驻协议》、《安全责任书》等文件;

(三)服从物业管理;

(四)遵守学校和园区的其他有关规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内所有的组织和个人。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管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大学生创新创业园

201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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