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  园区制度 > >  正文

荆楚理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园项目考核标准(校企合作)
2018-07-09 12:25  

一、目标

以考核促管理,以考核促服务,通过考核对创业园内校企合作企业进行更加科学、合理、有效的管理和为企业提供更为贴心、细致、周到的服务;通过考核查找和解决问题,实现更加合理的资源配置,校企合作,互利共赢;通过考核不断探索和改进更加符合实际发展需求的创业园发展思路和模式。

二、总体说明

考核主要包含创业园考核和二级学院、学生评论反馈两类,分为3部分具体内容,分别为人才培养情况考核、创业园管理考核、二级学院和学生反馈意见。考核每学期末进行一次,在二级学院和学生反馈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创业园日常管理考核,给出本学期综合考评结果。除去上述考核,管委会办公室也会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在必要时候进行阶段性考核,以更好的应对实际工作需求。

三、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

1、内容和总体评分分布

上述四项考核内容,每项满分均为100,最终考评结果总分100,由上述四项乘以不同权值得到。总体分布如下。

2、要求和评分细则

3、附加评分

园区鼓励各企业组织各种有助于学生专业素质、综合素质等各方面提高的文体活动,对于针对本单位实习学生进行的活动,每次记5分;对于公开课、讲座类的活动,每次记10分。该部分评分只作为上述评分的附加分,不计入总分,主要作为总体综合考核的参考。

4、说明

管委会办公室会根据阶段性考核结果,在必要的时候与相关企业进行反馈和沟通,对于考核较差的单位进行处理,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对于考核结果较差,并且拒不接受管理或者在指定时间内未完成整改任务者,管委会办公室有权给予通报批评等处理,直至清退。企业与创业园协议到期时,若企业方仍有合作意愿,上述考核结果将会作为管委会办公室考虑是否继续合作的重要参考。

每学期末,管委会办公室会依据上述考评结果对创业园内企业进行排序,对于考核成绩合格会在协议到期,企业有意愿继续合作时候优先给予考虑。对于考核不合格的,未达及格分数的企业,将会根据情况进行责令整改等处理,直接直至清退。  

   

大学生创新创业园

2014年11月20日

关闭窗口